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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上反派

喜欢伏殿,是因为人心底的对强大力量的渴望;
喜欢老马小马,是因为人心底对美貌地位财富的渴望;
喜欢SS教授,是因为人心底对另类+英雄的渴望,

而且,SS不是反派
你们的身影,仿佛徘徊在魁地奇球场;
你们的声音,依然在陋居回响;
你们的作品,摆放在魔法商店的橱窗;
你们的故事,将永远在霍格沃茨传唱。
看那两个身影,乘着扫帚飞向远方;
韦斯莱的笑话,在空中飘荡。
虽然活下去的只有一个,
多一分笑声环绕天堂。
相逢在云的彼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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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什么反派不反派的

他们只是让你感到了活着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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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摸楼主的头,恩,真坚硬,那么多铺天盖地的板砖砸下来都没被砸昏过去。后生可畏啊—。
在罗嗦前,请允许我先戴上一顶钢盔,我的头远没那么坚挺。
我大部分支持楼主的观点。首先,我觉得用反派这个词来形容伏地魔绝对是天经地义毋庸置疑的。看得出,大家的唯物辩证法学得都相当的好,正义和邪恶也的确在某种程度上没有绝对的界限,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将正义和邪恶轻易地混淆。其实很多大人的回复给我感觉好像是用华丽的辞藻和玄妙的阐释来故意混淆正义和邪恶的概念(个人观点)。HP是一本小说,而且是倾向于写给儿童的小说,所以正义和邪恶的概念非常清晰,JK在书里也描述得很清晰了,我想读者都无法否认这一点。就象是童话故事,有英雄就必然有反派,而LV在JK的设定中从一开始就是以这样一个反派的角色出场的。
其实我和楼主一样困惑,那些说 LV不是反派甚至崇拜迷恋他的人究竟是怎么想的,如果非要说,我只能说这些人的价值观有严重偏差或者只是为了追求某种标新立异。(个人观点)。我承认,LV的确很COOL很MAN很POWERFUL很有魅力很超凡脱俗很符合某些人的欲望标准。但是我更想指明的是,他一直在杀人,从第一部到最后一部,直接或间接。HP的父母,小天狼星,校长,LUPIN和TONKS,海德薇,DOBBY,FRED还有数不清的不认识的VICTIMS。或者说,HP小说中所有的死亡都和他有关系,是他的出现让无数的家庭破碎,让无数的孩子变成孤儿,让无数的情侣生死永隔。如果这一切 ,还让你觉得用区区一个反派来形容他而过分的时候,我只能说,同志,BT也是要有限度的。
所以我觉得特别荒谬,看到一个投票帖,有人回复说她最爱的两个角色是LV和FRED。那感觉就象是她向一个她的杀父仇人诉说相思一样。也许我的头脑太过狭隘,无法理解那些太过形而上的太过深刻的思考,SORRY。
听见有人开始为LV的童年悲惨经历抱不平了。诶呀,偶们伏大是多么可怜多么无助的孩子啊,他未来走上犯罪的道路是童年的阴影啊,这不是他的错啊,伏大,快投入我温暖的怀抱让我用我那宽厚的心来安慰你受伤的灵魂吧。那你们是否想过 POTTER,是否想过教授,甚至是小天狼星?貌似他们的童年好像不比LV好到哪去吧,怎么人家都一个个根红苗壮地长起来了,就你家LV走上了不归的道路。身世无法选择,但未来的道路却可以选择,不要尝试为LV的罪恶找任何的借口,解释就是掩饰。
其实我有想过,如果JK把TOM RIDDLE写成和虫尾巴一样猥琐的长的很巨丑的那种,或者是那种什么SM色情狂之类的电锯杀人狂,应该那些粉丝们会骤减吧。所以,这年头,只要长得帅,干啥都有资本,诶,虫尾巴啊,为了多赚点人气,姐姐劝你快点去整容吧!

再说教授,说他是反派,我觉得不是。其实JK自己也认为教授绝不是反派,她的设定教授是一个很伟大的人,用HP的话就是 THE BRAVEST  MAN。首先他不象LV那么无情,他有情,而且是深情。从幼年到死,一直深爱一个女人,足够留给人们感动。尤其记得他的那句,”ANYTING“,觉得他真是一个情痴。再次他的身份让他注定有一个悲剧的英雄的结局,忘了谁的签名写得很好,BORN A MUDBLOOD,DIED A  PRINCE。卧底从来就没什么好结局,而且是为爱情卧底,JK找到一个足够好的蓝本来写这个荡气回肠的爱情。但是,不能否认,教授也有黑暗的一面,他毕竟也曾是LV的手下也迷恋过DEATH ARTS。所以楼主说教授是亦正亦邪,我觉得也并不过分。

最后说小马同学,同人文的人气王,英俊的外表,高贵的血统,优雅的举止,邪魅的微笑……这些都是同人里的。我请求大家别将原著中的小马和电影里的TOM划等号,OK?如果你仔细观察,JK在原著里从未强调过小马多帅气,倒是每次出场都是煞白的脸(尤其是HP6 HP7)。至于优雅的举止那更是扯,说实话,原著里的小马真的挺猥琐的,不是被HM揍就是被HP打败,要不就是变成老鼠,要不就是嘲笑HP,要不就是在 LV面前浑身发抖。如果世界上没有TOM没有同人,那究竟还有多少人喜欢小马?又究竟有多少人喜欢原著中原汁原味的DRACO?而小马因为年龄保护,也不算是反派吧,就象DA所说,灵魂仍可被拯救。但是———同样是身在相似家庭的天狼星咋就不一样捏……所以说,还是个人问题占主导。

FINALLY,刚看完HP7,借机发发碎念。
让板砖来的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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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赞同3楼的.
我除了不喜欢伏地魔,其他的the same as U~
乱红飞过秋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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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楼上的楼上....敬佩.....

但现在很悲哀的一件事是
拥护LV和DE的大人们已经不屑于再来和不拥护LV和DE的人们讨论这个问题了。
他们对此已厌烦了罢。
不信呵去,那绿杨影里听杜宇,一声声道不如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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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和楼主一样困惑,那些说 LV不是反派甚至崇拜迷恋他的人究竟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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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几个人说LV不是反派了?
又有几个人说LV不是"十恶不赦"了?
可是那有怎么样呢?
那就不能有人喜欢了?


汉尼拔博士不也是个恶棍
可是仍然迷倒万千群众

夜神月这个家伙真是坏到极至,但我就是喜欢他这点
他要是个善良之士我还烦呢

看小说喜欢一个反派很正常啊
反正生活中不会遇到
想想又怎么了呢?

再说你们这些所谓的正义之士,LV是个坏蛋没错
可是难道你们就干净了?
不回头反省自己身上有什么缺点,有什么阴暗面
就那张口说说LV是邪恶的,以为这样你们就正义了?


只许你们喜欢你们的,不许我们喜欢我们的
跟LV要人听他一个人的又有什么区别了?
[再说我们什么时候要说去学着LV了?--学着去犯罪,去杀人?---]

LZ用词这么冒犯人,还不许被冒犯的人说2句反对了?
什么世道?

[ 本帖最后由 tanhua 于 2007-8-25 11:33 PM 编辑 ]
我爱你,与你无关.
如同SS对LILY
如同LV对SS
-------------------
JKR,你是作者,怎么写你说了算
我是读者,看后怎么理解你也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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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神月这个家伙真是坏到极至,但我就是喜欢他这点
他要是个善良之士我还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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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是要人身攻击,真的不想,但我真的忍不住...您的思维的确是超凡脱俗一鸣惊人再鸣吓人,让我实在无言以对.如果您真的坚持这么有个性....我举白旗,我错了,我什么都不说了.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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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你们这些所谓的正义之士,LV是个坏蛋没错
可是难道你们就干净了?
不回头反省自己身上有什么缺点,有什么阴暗面
就那张口说说LV是邪恶的,以为这样你们就正义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点头点头,我的确不那么干净,不那么一尘不染不食人间烟火世外高人.我按着您的旨意一日N省吾身了一下,发现自己的确有很多缺点,有很多阴暗面...惭愧呀...画圈圈中...不过值得欣慰的是,我还没发现自己曾经杀过人放过火动不动就指着无辜的小老百姓吼什么阿瓦屁索命,要不就整天围着个巨蛇当保暖围巾顺便摆下酷,我顶多BT到养几只小强来防身.......对天发誓..我绝没有用伏大的邪恶来衬托我的正义...而且..我从没说过我很正义.....

至于楼上的楼上说他们已经不屑讨论了...诶,原来自己热脸贴到冷屁股上了...啊,不对,这么说好像专诚找人家打架一样..我是和平主义者啊....他们想讨论就讨论,不讨论我发表个观点自娱自乐..有LV后面撑腰嘛,人家牛一点我们也是理解的..

至于说楼主用词冒犯.......我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不过我倒是在跟帖中看到很多诸如什么幼稚肤浅类的东东.....此乃冒犯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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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说楼主用词冒犯.......我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不过我倒是在跟帖中看到很多诸如什么幼稚肤浅类的东东.....此乃冒犯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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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贴再偏激,还不是因为主贴在先的缘故?
没有主贴,这些跟贴也不会存在了

一开始我根本不想回的
但是真看不惯楼主那样说教授
就是"亦正亦邪"这个词也太重了
我爱你,与你无关.
如同SS对LILY
如同LV对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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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R,你是作者,怎么写你说了算
我是读者,看后怎么理解你也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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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正邪,不少人喜欢、崇拜有强大摧毁能量的,中国的如秦皇汉武,外国的如拿破仑、希特勒,真正济世救人的倒往往默默无闻。谁记得发明牛痘疫苗的人?那可是拯救了亿万人的生命。想想挺有意思,够讽刺: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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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大人物推动历史,小人物改变历史,托尔金诚我不欺。

辩证唯物主义就不说了,至少我可以打保票我的贴里没用什么辩证唯物主义的东西,或者是你我对于辩证唯物主义的定义不同……嗯。

我想说的是,是正是邪,是善是恶,没有那么明晰的界定。
比方说弗吉尼亚枪击事件,记者的有关报道中有一句话说:他的确是一个凶手,但他已一死赎其罪,所以在悼念堂里,应该也摆上他的名字,为他点一支蜡烛。

这一点我想很多人又该不理解了吧,明明那个人十恶不赦啊。毕竟,在我们现在的文化中,很少有对于死者的敬畏。

再说,很多西方国家的法律宣称,任何一个人,在被宣判有罪前,不得被当作罪犯对待。这也是在凤凰社里,哈利意识到自己将成为一个杀人犯时矛盾感的来源。这一点有多少人注意到了呢?

所以我强调,是否是罪犯,不是一个人几个人能够宣判的。这么多年里,恐怕也只有阿加沙的十二人陪审团被大家认同了吧。

然后我们说喜爱。首先,爱是很复杂的。有的是因为好奇,有的是因为怜悯,有的……可能性多种多样,如果我问同志们你们为什么喜爱你们的男女朋友,大家也许会说上一大串,但到了最后会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抓住重点。

喜爱黑暗公爵和其他所谓反派也是一样,喜爱他的人未必就能说得上为什么。但是我们承认,他们有力量,有魅力,有野心,虽然这些东西都被用错了地方。但是这不妨碍我们对他保持尊重和敬意。毕竟,他用他自己的生命和力量给过我们启示。至少他向一代人说明了,有一条路是绝对不能走的。

尊重敌人和朋友,都是一种美德,而尊重的前提是了解,了解的前提是善意。如果因为他们被扣上了翻牌的帽子,就不再去了解他们,善意的对待他们,去反思和自我警醒,那我们走过的路就毫无意义。私以为J.K.R在这本书最后正是缺少了这一点。

拉拉杂杂说了这么多,呵呵,废话不少。昙花亲爱的不要激动,各位正义之士也不要激动。房龙说过,宽容是一种美德。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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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ristabel 魔力 +1 说得好 2007-8-28 09: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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