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收录于〈文心〉2005届北师大二附中文科实验班文集,2004年,中国书店出版
Me againest music
我本是个极没有资格谈论音乐的人,上帝没有给予我天使般的歌喉,后天的笨拙和懒惰也使我的琴技早已荒芜。但我还是有一种渴望把自己眼中的音乐表达出来的冲动,也便对得起这位与自己形影不离的兄弟。
我从未尝试去听中文歌曲。这是很奇怪的,但也有自己的理由。有人说,流行文化只是商业社会席卷而来的垃圾,俗不可耐,也毫无价值。这样说未免太武断,但我也着实害怕听见那些看似情意缠绵却又十分拙劣的歌词,破坏了原本美妙的曲调。第一个使我喜欢上流行音乐的也便是个日本女孩,仓木麻衣,我无法听懂她的歌词,只是单纯的聆听着少女特有的羞涩的嗓音与轻快的节奏融合在一起,享受着这无与伦比的完美的自然的结合,任凭想象力漫无边际的自由的驰骋,让心灵得到平静的快意。
好友偶然见听到了一首我所欣赏的歌曲。之后,她带着一种难以捉摸的口吻评价道,一般女生是不会喜欢这种风格的。歌没有什么特点,只是节奏很快,有一点摇滚的味道。后来,她又故弄玄虚的说,一个人的性格能从她所喜欢的音乐中表现出来。
这话的正确性我便不得而知了,但仔细品味,音乐中的每种风格却似乎真的代表着一种精神R&B是节奏与旋律的最巧妙的融会,刚柔相济中体现着平淡的华丽,让人从失意中振作,从狂躁中冷静,一如既往的面对人生。Hip-hop是愤恨世俗的,它企图用毫无节奏的说唱来诋毁,来颠覆音乐,却又创造了新的境界,从歌手Eminem那玩世不恭的讽刺的White America中,我却体会到了一种深深埋藏于心的激情,对人类的热爱。摇滚是最绚烂的,它的人生注定另类,但极富冲击感的一曲终后,却总多多少少让人感到失落……
身旁音响中的歌声渐渐消逝,不由自主地,我又换上了宇多田光的《first love》。人们对于流行音乐的不屑一顾,在对流行歌手的态度中体现得淋漓尽致,认为这只是成功的包装,别无其他意义,但当我听着她悠扬的歌声,我难以置信,这就是一个和我同样年级的女孩的作品,我无法对歌词作出评价,却能凭着旋律惊叹她的才华——无论是词和曲,全部都是宇多田一个人完成的。这也许就是我追星的“原因”,她们的身上,我看到着自己渴望的气质,仓木麻衣的乖巧,宇多田的才华,艾薇尔超然的气概,那种“酷酷”的感觉……
偶像就是梦想的实现,在想象中,赋予了他们理想的完美形象,让心灵得到支持,聊以自慰,很难说,是音乐让我找到了偶像还是歌手们让我更加依恋音乐。也许,偶像也根本就是音乐灵魂的一部分,不得而知了。
Britney Spears在沉寂了两年之后,终于推出了一张专辑In the zone。她并不能算是我喜欢的歌手,但她与麦当娜合唱的那首Me against music却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或许是因为这样的音乐态度让我产生了共鸣,那么就以这首歌曲题目来称呼这篇文章吧。
——写于2003年某月,高一或者高二
当几年之后我头一次重新好好的看了一下这篇文章,想补充点什么,毕竟时过境迁,想法早已不同,却发现以无从下笔。于是就保留这份幼稚的激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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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彩若绚冰 于 2006-7-8 02:26 PM 编辑 ]